“我院将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己任,强力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的开展,对涉农案件坚持‘严字当头,打字当先’的方针,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邢宝书在接受采访时说。
11月17日,在民权县法院第一次集中开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林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被依法采取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原来,申请人杜某在林某经营的工厂里从事电焊工作。后来因为家庭变故离开了该厂,林某为此扣压了他三个月1.8万元的工资。在先后要了几次无果后,杜某将林某起诉到民权县法院。经民二庭公开审理,依法判决林某偿还杜某工资1.8万元。判决生效后林某依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眼看要不来工钱,杜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杜峰办理此案。为了让林某尽快支付杜某的工资,杜峰在向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系列法律文书,并上门做林某的思想工作。但林某既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义务,甚至还和杜法官玩其了“躲猫猫”的游戏。为打击林某这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恶劣行径,11月17日下午,执行干警将林某拘传到该院,并依法采取对其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