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省高院、省公安厅联合举行交通违法强制执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工作成果。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长冯国文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作通报;发布会由省高院新闻发言人、宣教处副处长程彤主持。部分中央驻豫新闻媒体、省会新闻媒体的记者应邀参加了发布会。
周明杰在通报中说,今年以来,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交通违法罚款执行案件3.2万余起,作出生效裁定2.4万余起,其中强制执行结案1.04万余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4546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省高院院长张立勇高度重视交通违法强制执行工作。许甘露曾明确指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公安行政管理遇到的突出问题。”张立勇院长专门作出批示并亲自安排部署,要求省高院与省公安厅通力协作、全省法院执行局与行政庭密切配合,开展好交通违法罚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抓出成效。
2016年11月29日省高院专门下发《关于依法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交通违法罚款案件的通知》,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交通违法罚款案件的强制执行活动。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2017年1月16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全省交警系统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大力支持、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3月31日,省高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召开“公安交管行政处罚及强制执行工作推进会”,对交通违法罚款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进行再部署,推动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三是开辟“绿色通道”,提升工作质效。对于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交通违法罚款案件,全省法院坚持“五快”原则,即快立案、快审查、快办理、快裁定、快移送执行,提升工作质效。四是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全省法院普遍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首先按照规定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充分做好释法和教育工作,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对于那些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履行执行裁定或者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试图逃避执行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强制其履行法律义务。五是加强宣传工作,凝聚社会共识。全省法院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联合通告等内容,利用街道和繁华地段张贴标语、悬挂LED大屏幕、制作公交车广告等,曝光交通违法失信被执行人,精选一批强制执行到位的典型案例开展重点宣传,形成高压态势,倒逼违法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冯国文在通报中说,2017年1月份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各级法院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执行了一大批交通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法律权威,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明显提高,接受交通违法处罚的主动性明显提高,绝大部分驾驶员在收到通知或催告后第一时间及时主动接受交通违法处理,一些地区甚至出现车主“扎堆”接受交通违法处罚的现象,在交警队门口排起了长队。据悉,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的业务量平均增加30%以上,库存未处理交通违法下降817万起,交通事故四项指数(起诉率、受伤率、死亡率和财产损失率)全面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