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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发布时间:2017-11-21 15:22:26


    “法院都判决生效了,你还赖着不给人家,你说说,你也是农村出来的,把你真拘留了,你不感到丢人?今后你还咋做人?人家还咋和你做生意?”民权县人民法院法官谢振生一连串的发问,让民权县某商贸公司经理刘某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原来,申请执行人王某霞2014年10月1日被招聘到刘某商贸公司打扫卫生,并约定每月1200元、次月1日发放工资。起初几个月,刘某都按照约定支付王某霞工资。但从2015年6月起到王某霞辞职止,依然有3个月的工资没有按照约定发放。为了要回自己的3600元辛苦钱,王某霞多次从农村跑到县城找刘某讨要,但刘某都以公司亏损为由,拒不支付所欠工资。

    为了不让自己的血汗白流,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霞将刘某起诉到民权县法院并胜诉。但刘某并没有按照法院判决履行义务,而是找各种理由搪塞。王某霞遂申请强制执行。

    11月20日,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法官谢俊生本着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办理的原则,当即与被执行人刘某取得了联系。得知刘某正在商贸公司,便驱车赶到他的公司,经过一连串的发问和说服教育,使刘某认识到了拒执犯罪的严重后果,当场从保险柜里取出3600元交给了法官谢俊生。同时,通过电话向申请执行人王某霞道歉,得了申请人的谅解。至此,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冀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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