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深入基层,联系人民群众的服务窗口。法庭担负着大量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及基层民调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在便利群众诉讼,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加大对人民法庭建设的倾斜力度一是加强人员配备。加快对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在时间上和经费上为他们创建条件,为法庭新进人员购买必要学习讲座和录音录像资料,提高他们自学的可能性和积极性,通过强化教育培训,提高法庭干警司法素养。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对沙堰、溧河十年前所建办公楼、审判庭墙体进行粉刷,门窗、卫生间损坏进行修理,屋顶和部分围墙进行修缮。三是提高法庭聘用人员的待遇。建议对法庭聘用人员交交纳“三金”。四是加强法庭工作的领导,不断规范法庭管理。建立院党组成员分包法庭制度,指导和协调法庭工作。
新野法院下设6个中心法庭,现有干警32名。近年来,各中心法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准确定位,主动作为,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讲大局,讲奉献,尽职尽责,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各辖区的民商事审判执行案件任务。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各中心法庭结合实际着力加强队伍和法庭建设,保证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审判执行工作直接影响到法院的形象和农村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去年以来,6个法庭共受理各种民商事案件5378件,其中调解1349件,撤诉1439件,调撤率为51.8%。调解结案是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一大法宝。法庭受理民商案件,有20%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交通事故、债务案件,这类案件倘若简单地一判了之,往往会导致上诉甚至申诉,不利于矛盾的最终解决。因此,新野法院一直把调解结案作为法庭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年来,法庭审结民商案件申诉和案件服判息诉率明显下降,达到案结事了,保障了辖区经济建设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