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卢氏县人民法院开展“崤函执行风暴”集中行动,强制查封一家医药超市,并对店内部分药品予以扣押。
卢氏县百货纺织品公司诉滕某涛房屋租赁合同一案,法院经审理后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滕某涛自愿在2017年6月23日前一次支付拖欠原告的租金92340元,并腾空自己开办医药超市所占原告的三间门面房。但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滕某涛未按照调解书的约定支付租金,且拒绝腾房。无奈,卢氏县百货纺织品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
卢氏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滕某涛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张贴了腾房公告,希望其能主动履行义务。但是被执行人和执行干警玩起了捉迷藏,躲着不露面。有一次执行干警在其药店中找到了滕某涛,他见这一次是躲不过了,就跟执行干警说:“我自己来店里骑有摩托车,你们先走,我随后就到。”执行干警开着警车跟在被执行人滕某涛后面往法院走,中途被执行人说要去上厕所,把摩托车放到路边进了厕所,干警们在厕所门口左等右等不见其出来,进去一看没人了,原来被执行人滕某涛已经翻墙头跑了。之后,干警们又多次去找,药店内员工讲滕某涛去外地未归。面对行径如此恶劣的“老赖”,卢氏县法院决定利用“崤函执行风暴”集中行动时机,对被执行人滕某涛正在经营的药店强制查封、扣押。
2017年11月14日上午8时,卢氏法院18名执行干警在办公楼前集合整装待发,该院执行局副局长段宇飞出发前就具体行动进行了详细部署,在充分考虑各种突发问题情况下,制定执行预案,细化分组,将18名执行法官、法警分为警戒组、强制组、执行组、后勤组四个小组,其中警戒组负责执行现场外围警戒工作,对围观人员宣讲法律法规,劝阻无关人员进入执行现场;强制组对冲击执行现场、阻挠妨碍执行的违法人员进行强制带离;执行组负责卷宗材料、执行手续办理、查封扣押物品登记及押运,确保规范执行;后勤组负责执行现场录音录像,固定执行证据。
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给店内员工讲明了来意,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腾某涛无果。8:30分强制执行开始,执行干警开始清点店内部分药品。
执行过程中,突然有一人老人哭闹着冲进执行现场,躺在地上阻挠干警执法。见此情景,一旁围观的群众议论纷纷:“占房子不给租金,到期还赖着不腾房,自己经营着药店挣着钱,真是个老赖。”“真是赖呀,还把老娘搬出来闹,自己躲起来。”
经询问,老人自称是被执行人腾某涛的母亲。经过干警们一番耐心地劝说,老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配合法院执行自行离去。
11时许,执行干警清点了店内物品后,依法进行扣押,并对三间门面房张贴封条予以查封,此次集中行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下一步卢氏法院将按照“崤函执行风暴”集中行动方案,坚持依法执行、规范执行,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强制执行,真正做到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查询见底、处置见底,全力打好“崤函执行风暴”执行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