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新法,一位来自河南省淅川县法院大山深处的党员法官,他是“先进工作者”“调解能手”“办案标兵”,两度入选“中国好人榜”,2016年获最高法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张立勇院长感慨他是“扎根基层、几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像老黄牛一样无私奉献的优秀法官”。
清晨7点钟,荆紫关法庭的小伙子们已经起床开始打篮球锻炼身体,老汪一如既往地在法庭的小菜园里拾掇今天的早餐。老汪告诉小编说:“年纪大了,时髦的锻炼咱也不会,干点农活既能锻炼身体,还能改善大家伙食。”
荆紫关法庭四面环山,辖区人口约15万。人多、事多,且地处豫、鄂、陕三省交界,素有"一脚踏三省","鸡鸣三省荆紫关"之称。各地风俗习惯的差异给案件办理增加了难度,尤为需要汪新法这样有耐心、有方法的法官。虽然山路崎岖,交通不便,但老汪三十一年如一日,踏遍了这里的山山水水。
一上班,当事人就开始陆续走进法庭。老汪顾不上昨天刚开过12个庭的疲劳,开始接待当事人并做庭前准备工作,马上有一个棘手的离婚案件等待开庭。“越忙越得小心不能出错,对于咱来说是需要多一点耐心和细心的事,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汪法官说。
上午9点,高某诉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由汪新法独任开庭审理。婚姻家庭的纠纷是基层人民法院尤其是派出法庭办理的主要案件类型,家长里短看似琐细,处理起来却最花时间和精力。审判庭内,当事人双方唇枪舌剑;走廊过道,亲属们焦急地等待。与医院的手术室内外何其相似。
医院法院一字之差,功能也极相似。医院治疗人体疾病,法院则化解社会顽疾。汪新法是位称职的“社会医生”,他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理得透的方式,努力实现着法、理、情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帮群众排忧解难作为自己人生价值的升华,踏实践行着共产党员的誓言承诺。
案件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双方自愿离婚。案件虽然结了,但细心的老汪发现原告走出审判庭,在走廊暗自垂泪,老汪赶快走上前去问清原因,耐心讲解法律,最终解开了她的心结。
虽身为“社会医生”,汪新法却曾是个病人。1995年,因长时间山路奔波,汪新法被确诊为双侧股骨头 坏死,其后,他一直坚持拄着双拐办案,被称为“双拐法官”。当地知名的两家大企业主动找上门要出钱为他治疗,被他婉言谢绝。有人说他“迂”,但更多群众来法庭点名就要找“法哥”。
“一人一笔一卷宗,一山一水一拐杖”是汪新法奔波在苍茫秦岭山路上的真实写照。为了办案,当时已经47岁的妻子杨金焕为他学骑摩托车,风里雨里送汪新法四处办案。山路崎岖,两个人多次摔得鼻青脸肿,群众感动地称他们为“摩托上的法官夫妻”。
法院领导多次劝他回县城工作,方便治病休养。但他说:“山区群众更需要我,我舍不得离开。”2013年,经过南阳中院和淅川法院的努力,在淅川县委和县政府的支持下,汪新法顺利完成了双侧股骨头置换手术。“双拐法官”刚刚康复,就又继续投身到他热爱的法庭工作中来。
省人大代表、河南福森集团董事长曹长城看到淅川法院院长王建军转来的相关报道和批示后说:“之前早就听说过我们淅川县法官汪新法的事迹,这次看了《河南日报》的报道和张立勇院长的批示,从汪新法的身上,我深切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力量。作为省人大代表,我为身边有这样的先进典型而感到高兴和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