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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发出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7-09-30 15:56:29


    9月29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小额诉讼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发出一份表格式判决书。这是濮阳县法院发出的首份表格式判决书。

    2017年4月28日,被告刘某力因资金紧张从原告马某帅处借款1万元,并出具借条。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偿还6000元,下欠4000元迟迟不还。原告马某帅遂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力偿还剩余的4000元借款。

    鉴于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结此案后,承办法官制作了一份“表格式”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全部由表格构成,涵盖了当事人基本信息、案由、诉讼请求及判决事项等所有判决书基本要素,内容精炼,重点明确,判决依据和结果一目了然。

    今年截至9月29日,该院适用小额程序769件,同比增长140%。面对日益增多的案件数量,办案法官为了加快办案节奏,创新工作方法,对案件事实清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制作表格式判决,实现当庭制作、当庭送达,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得到当事人好评。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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