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在市、区两级文明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严格落实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各项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形成了领导班子重视,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氛围。2017年是山阳区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年,结合焦作市“四城联创”、“一赛一节”等活动,山阳区法院持续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实现了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了该院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目标管理
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该院成立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创建办队伍。为了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对重点工作进行层层分解,责任到庭室和具体人员,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落实,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过硬”。坚持以庭室为单位每月对创建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评比一次。按照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细则要求,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做好创建工作资料归档工作,并及时向市、区文明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得到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文明素质,形成创建合力
一是围绕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加强全院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学习,使广大干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二是充分发动干警、组织干警、依靠干警、集中全院力量打攻坚战,把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形成推动创建的巨大力量,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形成了全院关心、支持和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三是营造浓厚创建氛围。通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月通报会、表彰会,持续进行思想发动;利用文明网站、法院系统三级网、院局域网、微信公众号、文化长廊、宣传栏等阵地,及时传播创建工作信息,推高创建活动地位,叫响“创文明单位、促公正司法、树法院形象”口号,山阳区法院干警“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蔚然成风。
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着力提升队伍道德水平
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导向,赋予干警高尚的道德品格,是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实现公正司法的重要保证。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制定《山阳区人民法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围绕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24字要求,院领导分别为干警作4次辅导报告。二是结合法院实际,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印发《山阳区人民法院“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司法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建立激励机制,开展系统文明窗口、文明司法岗、文明法官评比竞赛活动。三是举办“道德讲堂”。有方案、有场地、有主题,采取身边人讲身边事、邀请全国及省市道德模范、法院系统英模人物、专家学者、革命前辈辅导授课、举办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发动干警积极参与互动,接受道德洗礼。四是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按照市文明办部署,利用文明网、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发动干警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评选投票、每月推荐一名身边好人,广泛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五是培育干警文明礼仪、弘扬家庭美德,加强文明细胞建设。广大干警积极学习先进典型,结合院内开展的“每日一星”、“优秀党员”、“办案标兵”等评选活动,学习廖俊波等先进同志的无私精神和本院优秀干警尽职尽责、敢于担当的精神,形成比创新、比工作、比作风的良好氛围。
四、助力“四城联创”,提升山阳法院整体形象
今年以来,山阳区法院在焦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大力开展门前“三包三化”助力“四城联创”、“一赛一节”工作,共投资六十万余元集中整治,法院门前的地砖由于严重破损,下雨天路面泥泞不堪,许多车辆乱停乱放,过往行人非常不方便,通过改造铺设了吸水砖人行道,柏油路慢车道。还设立了带休息座椅的公告宣传栏和曝光宣传栏,并对院内外的绿化进行了升级,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呈现出该院门前、院内靓丽的面貌。山阳区法院助力“四城联创”工作,把“四城联创”和精神文明工作相结合,通过加强城市市容管理,打造整洁、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改善焦作市民的生活环境,增强焦作市民的幸福感不断提升山阳区法院的精神面貌,积极落实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山阳区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精神文明建设五年规划》要求,以此次省级文明单位考核验收为契机,扎实做好焦作市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为全市法院的改革、建设与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