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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遭拒赔偿 真情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7-09-12 17:24:28


    “你还年轻,正是干事创业的大好年华,因为这件事背上一个‘老赖’的名声,你觉得值得吗?”中午12点,执行法官仍然在坚持不懈的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

    关于杜某申请执行王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杜某在为王某工作时,从二楼掉下摔伤,被执行人王某仅仅支付一万余元后,就拒绝支付剩余医疗费和其他损失,后经偃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王某赔偿原告杜某49000余元。

    案件在执行期间,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王某,但其拒不接电话,也从不主动来法院解决此事。2017年9月7日上午,偃师市法院执行干警与申请人亲属取得沟通,由其带路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看到执行干警后,王某就开始诉说自己的苦衷,称自己最近倒霉,没有钱,拒绝向杜某支付医疗费用。见其劝说沟通无效,该院执行干警依法将王某传唤至法院。在对王某进行询问时,王某依然坚持说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急申请人之所急,对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你正值年轻力壮,正是干出一番事业的时候,而杜某已年近60岁,从事发到现在仍然卧床下不了地……”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被执行人王某终于表示愿意分期履行义务,并当场写下保证书,至此该案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尾。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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