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晚上8点整,渑池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前,随着执行局局长毛智伟一声令下,载着二十余名执行干警和法警的七辆警车开始向县城各区域出发,渑池县法院“崤函执行风暴”正式拉开帷幕。本次执行行动将对丧失诚信、四处藏匿的“老赖”进行拘捕,以此震慑“老赖”并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有效维护法律尊严,守卫社会诚信。活动还邀请了省电视台法制频道《法治现场》栏目和县电视台记者跟踪报道。
执行车队刚刚驶出法院大门,执行一庭庭长贾俊峰便接到申请人王某某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在新兴街某百货门市打工”。随即,全体参战执行干警便快速赶往新兴街,用时不到3分钟便把被执行人李某某带上警车。跟踪拍摄的省台记者说:“我们的执行干警真是行动神速”。据悉,第二天早上,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弟弟向法院缴纳执行款3万元,并用自己的一辆轿车为李某某作担保。同时保证积极履行剩余执行款。
范某某与张某某、安某某民间借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范某某借款50000元及利息,被告安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范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扣划被执行人张某某银行存款4000元,剩余款项两被告均推脱躲避执行。当晚突击行动中将外出躲避刚回到家的安某某成功拘留。随后,被执行人安某某的亲属追上执行干警当场缴纳执行款1万元,并于申请人范某某达成和解协议,保证积极履行剩余款项。
因开办医院,被告张某某向原告吕某某先后借款245万元,约定一个月后归还。到期后,原告吕某某多次向被告张某某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后被告张某某仍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某长期外出躲避执行。当晚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工作的医院后,发现登记在其名下的一辆商务轿车停放的医院职工宿舍楼下,经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某称,“自己送孩子来外地上学,没在家”。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告知依法将其商务车予以扣押,并责令其回来后及时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以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中原银行与斗某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行动中,在对斗某某准备实施司法拘留时,其亲属积极筹措现金1万元,并出具保证书。另外,邮储银行与王某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某某行动现场缴纳现金2万元。
至夜间集中执行行动结束,执行干警们冒雨执行不停歇,共查找被执行人22名,依法对15名拒执“老赖”实施司法拘留,执结案件4起,部分执结5起,收到执行款45.3万元,扣押商务车一辆,“崤函执行风暴”集中行动初战告捷,旗开得胜。
“这次行动的开展,有效瓦解了被执行人逃避、抗拒执行的心理,产生了极大的威慑作用,除此之外,渑池县法院还综合运用财产查控、执行公告、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加大对“老赖”们的惩戒威慑力,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有效树立法院和法律的权威。”渑池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毛智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