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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明理释法 赡养纠纷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7-08-24 15:33:48


    泪水顺着宋某眸中流出,“我愿意赡养我爸,以后我一定好好对他。”深情的话语感动了荥阳市人民法院在场的干警,更沁润了申请人宋某的心田。

    被执行人宋某某是申请人宋某的女儿,2016年8月16日,荥阳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原告宋某、党某老两口轮流随宋某某等四个子女生活,如果轮到哪个子女,子女不尽赡养义务,需每月支付二原告5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宋某某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年迈的父亲于7月20日向荥阳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干警开始与被执行人宋某某联系,被执行人宋某拒不到庭。最终,通过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礼,宋某某终于同意到庭协商处理。

    2017年8月24日上午,被执行人宋某某来到荥阳法院,见到执行法官即长泪滚滚,细数其父种种不是,明确表明其母亲党某跟随其生活,但不愿意赡养其父亲。执行法官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对其进行劝解,化解其内心抵触情绪,用情打动其内心,逐步融化其内心坚冰。执行法官遂将其父即案件的申请人宋某通知到庭。父女相见后,谁都不愿先开口说话,在执行法官的鼓励下,冰释前嫌的父女二人,相拥泪如雨下。心里的疙瘩解开了,宋某某当庭将赡养费递到其父亲手中,并明确表明以后会积极履行赡养义务,让父母在以后生活中开心中度过。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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