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河南省内乡县法院成延洲院长:您好!我叫王常金,是一名从事40年教育工作的江苏退休老师,现跟随在深圳工作的儿子和儿媳生活……我家一生就打一场官司,通过案件的执行,发自肺腑感慨:河南法官是好样的……”8月21日,内乡县人民法院院长成延洲收到一封发自深圳用专递寄来的感谢信。
两年前,退休的王老师和老伴卖掉江苏老家的房子,将卖房款以及自己的积蓄全部交给儿媳(儿媳是河南省内乡县人),希望帮助他们在深圳付个首付安个家。在还没看好房子时,儿媳的近门亲戚称有急事,想借钱短期周转,儿媳遂将购房款全部借出。在看好房子要交款时,儿媳的这位近门亲戚却以种种借口推拖不还。实在没有办法,他们一家与借款人在深圳打了一场官司,深圳法院判决儿媳近门亲戚偿还80多万元。官司赢了,等着拿钱买房时,儿媳近门亲戚却不履行还款义务,他们只好申请深圳法院强制执行。
当深圳法官告知要将此案委托给河南省内乡县法院执行时,王老师心想一个异乡人在河南执行,人情世故之下80万元肯定要打水漂。
出乎王老师意料的是:没过多长时间,内乡县法院将扣押的35万元先汇到王老师的银行卡上,同时告知,被执行人的奥迪轿车已被法院拍卖27.6万元,不久也会汇到卡上。法官还告诉王老师,被执行人已经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缓刑,缓刑期间被执行人向法院保证每月偿还5万元直至还清。王老师和一旁的老伴得知后,非常感动,在电话上连说四、五个同意,并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足不出户,就拿到钱,王老师从法官身上,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感激之余,寄来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