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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千里追债 被拘两日终还款

  发布时间:2017-08-21 09:07:50


    8月9日下午6时,被从台州带回拘留两日的李某某主动提出偿还欠款,在其女儿代其偿还欠款后,被提前解除拘留。

    李某某与侯某原来是夫妻关系,离婚后产生借贷关系,2015年3月经永城法院判决李某某偿还侯某14.5万元,李某某上诉至商丘中院,经调解,李某某于7日内偿还侯某13.5万元。李某某未履行债务,候某向永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某收到执行法律文书后,外出浙江台州打工逃避执行,永城院冻结其在芒山镇老家房屋拆迁补偿款,但2017年6月12日,其让儿子私自领取补偿款8万余元,经执行人员及时处理,追回该补偿款后,得知李某某在台州的基本情况,2017年8月2日执行法官及时请示前往台州,经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8月4日晚将李某某从其上班的工厂带回永城拘留。面对法律惩处压力,被拘留两天的李某某知道再对抗下去后果会更加严重,遂要求家人尽快将欠款还上,争取被提前解除拘留,于是出现前述情况。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逃避不是长久之计,一旦被抓,不仅要如数偿债,还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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