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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湖滨区法院召开“执行无忧、悬赏保险”项目启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8-09 09:51:27



    8月8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无忧、悬赏保险”项目启动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窦晓辉主持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了该院与中国人保财险三门峡市分公司“执行无忧、悬赏保险”项目合作情况;该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一起执行案件当事人与中国人保财险三门峡市分公司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合同的情况。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三门峡日报、黄河时报、大河网、河南电视台大象网等多家媒体记者以及湖滨区新闻中心工作人员应邀参加活动。

    窦晓辉首先介绍了推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的背景和意义。窦晓辉说,执行难、难执行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瓶颈,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财产难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最高法院推出悬赏执行措施,动用社会力量,形成对法院“查人、找物”的有力补充,该措施一推出,得到很多申请执行人的关注。针对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少申请执行人想要申请,但考虑悬赏成功后,需要支出的成本不小,企业作为申请人的顾虑更为突出,也担心支付赏金后,实现的债权额度降低,权益不平衡。为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后顾之忧,降低悬赏成功的成本,湖滨区法院经研究,与人保财险三门峡市分公司进行合作,为人保财险公司与申请执行人提供一个平台,推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

    窦晓辉介绍,申请悬赏保险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未提供、被执行人未报告和经执行法院查找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或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案件全部债务的;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自愿申请悬赏保险。“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包含两项内容:一是悬赏追查“老赖”财产线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的线索。按照申请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保费为最高悬赏金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50万元,赔偿标准是赔偿金额=执行到位金额×悬赏比例。二是提供被执行人线索,赔偿金额即是悬赏公告承诺的金额,一般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为一年,保险人对举报人的信息也负有保密义务。实施悬赏保险的案件同样要遵守法律规定,执行法官将充分尊重申请执行人意愿,依法依规推进实施,并严格落实禁止性规定。

    悬赏保险的优点:一是大幅减少申请执行人成本支出。悬赏保险将司法实务与保险服务项衔接,运用保险的杠杆效应,以小金额保险金撬动大金额赏金,相比普通的执行悬赏,申请人付出的金钱代价更少。二是促进执行悬赏更加公开透明。为了调动更多社会资源,湖滨区法院将保险公司引入执行悬赏,增加一方监督,重点加强悬赏成功后,赏金发还的审核把关,确保严格依法发放赏金,消除申请人可能存在的疑虑,筑牢执行悬赏的防火墙。三是增加了执行悬赏的信息发布渠道。借助人保财险公司的自有渠道,织密执行悬赏的信息发布网络,引导更多群众参与破解执行难,了解、支持执行工作。四是加大对被执行的心里震慑。悬赏保险是有效实现执行悬赏的重要保障,不仅反映了人民法院查找一切可供执行财产的决心,更希望通过不断完善机制,布下天罗地网,让老赖无处藏匿财产。

    湖滨区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随后通报一起“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案例,同时表示,当前,执行难一直困扰着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接下来,该院院执行局将继续拓展思路,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和方法,加大寻找被执行人财产和被执行人的力度。对接保险公司、发动社会力量调查赖债者财产情况;对妨碍和非法阻挠法院执行工作,依法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发布会上,湖滨区法院还与中国人保财险三门峡市分公司签订了执行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双方“执行无忧、悬赏保险”项目正式启动;执行案件申请人秦怀林与中国人保财险三门峡市分公司签订了三门峡市首份“执行无忧、悬赏保险”保险单。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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