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泌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解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一案。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依群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冬松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这是该县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全面推开后,第一起由法、检两长共同开庭审理的案件,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院庭长审理案件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经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解某某因做生意向被害人张某借款3.5万元,并约定有利息。2016年11月28日,在计算本息后,被告人解某某向张某出具48000元欠条一张。因索要无果,被害人张某向泌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运增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泌阳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14日作出(2016)豫1726民初3867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约定解某某于2017年1月17日前向张某偿还借款48000元。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人解某某未在确定期限内履行义务。被害人张某向泌阳县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1月20日,泌阳县法院向被告人解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强制执行裁定书,要求解某某于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情况并履行裁定义务,解某某逾期拒不执行裁定确定义务。
庭审中,被告人解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解某某的家属当庭自愿代为履行裁定书确定义务,偿付被害人50000元本息,被告人获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以被告人解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据了解,泌阳县法院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出台了《泌阳县人民法院关于组建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随机分案的规定》,要求院领导每年都必须参加合议庭或者担任独任法官审理案件或负责执行案件,明确院长审理案件每年不少于入额法官人均办案数量的20%,副院长不少于40%。同时,均衡分配各个审判团队的办案数量,不断优化审判资源,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此次庭审,驻马店市、泌阳县两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领导及泌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近200人参加、旁听了庭审全过程。
据悉,今年以来,泌阳法院采取强力执行措施,共抓捕拒不执行判决人员325人,司法拘留112 人,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75件75人,执行结案631件,执行标的3900万元,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