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服了!你们西华县人民法院真厉害,我现在连飞机、高铁都坐不成,也没法到外地谈生意。真是因小失大,今天我就把案件款送到法院,你们赶紧给我撤了吧!”被执行人宋某对执行法官说。
2017年5月10日,宋某因欠王某房屋装修款被诉至西华县法院,经审理,判决其向王某支付房屋款及违约金共计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宋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王某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向西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宋某及不配合执行,对应履行的判决义务根本不当回事。于是,西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签发了限制高消费令,并将其也纳入了失信黑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高档消费等。近日,宋某欲乘飞机到外地谈生意,却被阻拦下来。真是得不偿失生意也耽搁了,宋某便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自觉履行了还款义务,此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