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人民法院在当前“雷霆行动”集中执行会战中,对那些恶意躲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老赖”,在加大惩戒力度的同时,尽最大努力兑付“法律白条”,让群众感受法律公平正义,还社会予公道。
2012年12月,家住该县农村的李某向张某借款5.5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李某迟迟不予还款,2014年7月13日,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同年9月13日,博爱县法院判决李某返还张某的5.5万元借款,并支付借款同期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2015年2月18日,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因其他原因,案件终止执行。
今年3有份,案件恢复执行。在执行期间,申请人张某的妻子生病住院治疗,这笔借款能否执行成为张某一家的救命钱。为规避执行,李某东藏西躲,执行人员多次去其家里找不到人,经过网络查询,其银行没有可供执行款项。4月25日,执行人员经过多次调查,发现李某在邻村承包有近100亩土地,种有350余棵杨树,执行人员立即将树木予以查封。查封当天,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协议:6月30日前,被执行人全部将借款偿还申请人, 申请人放弃利息。但到了6月30日,被执行人仍然没有还款,法院经过与林业部门协调,迅速为张某办理了树木砍伐证,并确定了砍伐时间。7月24日,法院组织人员准备砍伐树木时,李某得知消息后立即赶来现场,恳求执行人员先不要砍伐树木,愿意立即一次性将借款偿还。为保护正值生长期的树林, 执行人员对李某提出严厉批评,并监督李某在当天将全部借款偿还给申请人,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