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言万语道不尽,总之一句话,谢谢董宝钧法官和代创业法官的辛苦工作,真的没想到能拿回我的救命钱,谢谢了,谢谢了!”7月25日上午9点,周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代创业手中,握着代创业的手连声道谢,以表达对执行局干警尽心尽责帮她追回被拖欠已久的债款的感激之情。
2013年3月7日,沙某以生意周转资金困难为由,通过朋友介绍向周某借款55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2个月。还款期限到期后,沙某还了几万元便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周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将沙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沙某偿还55万元借款。判决生效后,沙某仍不履行法院判决,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郑市法院执行干警接收此案后,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案情查找线索,多次到沙某家中走访,向街坊邻居打听沙某下落。多方打听下,发现沙某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促进案件尽快执行,该院执行局对沙某的银行存款、车辆登记、不动产登记、股份进行定期不定期查询,并依法将沙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上网。在外地躲藏的沙某深感被纳入黑名单之后处处受限,无奈之下主动现身,经执行法官现场调解,沙某声称自己这几年在外生意没有赚钱,法官决定依法查封其住宅,沙某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搬离其所居住的房屋,将名下房产拍卖还款给周某。
7月23日,新郑市法院承办法官董宝钧将拍卖房产的五十万元打到周某账户中,代创业随即电话通知周某及时查验账款,案件得到圆满执行。7月25日上午9点,周某和其外甥给执行法官送来一面书有“执法为民一生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连声鞠躬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