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辗转周折十六次 化解一起涉军案

  发布时间:2017-07-26 10:15:35


   “真是佩服睢阳区法院家事法官的耐心!为了我们的案件,一次次地调解,一次次地劝说,总算把我们的问题彻底解决了,这下,我可以放心服役了。”7月18日上午,新疆某部现役军官给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魏莉法官打来电话,不住地表示感谢。

   李某是名现役军人,常年从军在外。妻子贾某独自留在家中,照顾孩子。由于夫妻双方长期两地分居,交流甚少,孩子抚养,家庭琐事,矛盾越积越深,夫妻感情趋于破裂。

    2015年10月,贾某曾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未果后,考虑到夫妻感情感情尚存,孩子不到两岁,遂判决不予离婚。不料,接到判决后,两人搞起了“冷战”,贾某带着孩子回到了娘家,李某干脆“以部队为家”,从此再没回过家,双方矛盾越演越烈。2017年4月5日,贾某再次向睢阳区法院起诉离婚。

   “我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要求他赔偿我这么多年的损失。房子归我,车子归我,孩子他没照顾过,也归我!不许他探望!”贾某积攒了一肚子怨气。

    车子、房子和孩子,李某也有同样的诉求。为此,还专门请假从部队返回。

    “见面吵,电话吵,他们不能搭话,分头做工作也不行,双方各执己见,调解工作很难开展。”魏莉说。

    为使李某早日安心回部队,不因此事受影响,魏莉自觉加大了办案力度。她认真听取了李某的意见,详细释明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婚姻不和的原因,研判各种处理方式的利弊,寻找使双方矛盾缓和的办法。几天来的工作终见成效,最终,在魏莉的引导下,李某提出了调解解决的初步想法,并及时返回了部队。

    为使此案早日解决,魏莉先后多次来到贾某家中,耐心听取贾某发泄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怨气,入情入理地进行法律规定、父子伦理的释明,从有利于孩子成长、使孩子利益最大化方面的分析。为更好的解决此案,她多次与双方亲属、所在单位沟通,借助各方面力量进行调解,逐渐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通过长达十六次的沟通、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孩子由妻子贾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生活费1300元。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轿车归李某,房产则归属贾某,李某随时享有孩子探望权,时间、地点、方式双方商定。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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