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法、理并用,化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引起的邻里纠纷,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张某与李某两家是沈丘县刘庄店镇的邻居,房屋相邻,两家人多年来因琐碎小事而产生猜疑,恩怨不断,随着矛盾的加深,2016年4月,两家在一次争执中发生厮打,张某将李某打伤,李某由家人送到医院治疗,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65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张某一方面表示没有履行能力,另一方面叫嚣有钱也不会支付给李某。经执行干警多次做思想工作,张某仍拒不履行,执行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但这时张某与执行干警玩起“躲猫猫”,干警几次对其采取措施都扑了空。未拿到赔偿款的李某多次到法院催问。
7月16日,正值周末,张某以为执行干警休息,放松了警惕。没想到,执行干警突击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将其逮个正着,并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张某被拘留后仍态度蛮横,表示不履行赔偿义务。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分析,拘留不是目的,该案双方当事人是邻居,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不仅不利于化解矛盾,而且可能使双方的恩怨加剧,要想做到案结事了,必须解开双方的心结。执行干警分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让他们明白“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邻里纠纷需及时化解,置气对双方没有任何好处。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感动了双方。最后,李某同意张某当场支付5000元,并放弃其他赔偿要求,案件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