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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三儿子因拒支付赡养费被依法拘留

  发布时间:2017-07-24 16:17:37


    孝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古时候有一句俗语是这样说的:“百善孝为先”。近日,西华县人民法院对不尽赡养义务,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李甲、李乙、李丙三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15日。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现年82岁,生养三子二女,皆已成家立业,李甲、李乙、李丙系李某某的三个儿子。2014年6月份,李某某的妻子去世后,李某某和李甲生活一段后发生矛盾,后独自一人生活,三个儿子均没有给付李某某赡养费,无奈之下,李某某将三个儿子诉至西华县法院。2017年4月8日该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三被告从2017年3月1日起每人每月20日前给付原告赡养费150元。判决书生效后,三被告均没有自觉履行给付赡养费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于2017年7月3日向西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立即向三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三被执行人没有仍没有给付其父李某某赡养费。7月7日下午5点左右,执行法官一行五人来到李某某的三个儿子家中,想通过做工作,让三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即三个儿子分别给付其父600元钱。在执行法官讲法律、讲道理的情况下,三被执行人仍百般狡辩,态度蛮横、都以种种理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7月8日上午,执行法官将三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依法分别对三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5天。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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