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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法院召开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7-07-11 09:27:23



    7月7日上午,辉县市人民法院召开“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打造案件繁简分流新模式”新闻发布会。法制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新乡日报等媒体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辉县市法院政治处主任郭志俊通报了辉县市法院繁简分流工作的开展情况。近年来,各类纠纷大量涌入法院,致使人民法院受案大幅上升,法官疲于应付,白加黑工作模式成为常态。为解决这一状况,辉县市人民法院在中央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框架内进行了有效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效果。    

    6月28日,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在浙江杭州召开,辉县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这是该院在司法改革中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    

    辉县市人民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概括起来就是探索推行了两个改革,一是案件分流改革:诉前化解分流——立案分流——速裁裁决——普通案件分类专业化审理;二是提升效率改革:刑事案件简易快审--诉前鉴定改革——民商事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格式化--强化信息化建设助推审判效率和服务提升。    

    在案件分流改革方面,诉前化解分流是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挡洪坝”和“泄洪区”。投入力量筑好“挡洪坝”和“泄洪区”,是首当其冲的重任。辉县市人民法院以3个矛盾调处中心为依托搭建了诉前矛盾纠纷调处的平台,即:家事调解中心、辉县市诉调对接中心和辉县市诉调对接西南冀屯中心。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3个中心由原来的常驻人员9人增加至目前的20人。此举得到了辉县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辉县市委市政府今年6月专门在该院召开建立和完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动员大会,各乡镇均成立“一办两中心”,将“地区万人起诉率、民商事案件调解率、民商事案件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由法院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年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了以法院牵头、全市各部门参与的矛盾化解大网络格局。    

    立案分流是案件分流工作的中枢,2017年在法官员额制改革后,辉县市人民法院将两名员额法官和三名未入额法官配置到诉讼服务大厅,专项负责案件的立案、繁简甄别、类别专业化甄别,并负责全院案件的统一分配。    

    在立案阶段甄别后,案件通过四个渠道进行分流:一是所有婚姻家庭类案件进入家事案件调处中心处理;二是其他适宜诉前调处案件分流到该院的诉前矛盾调处中心和该院设在辉县市西南区的冀祥社区矛盾调处中心处理;三是适合速裁的分流给速裁团队进行速裁;四是既不适宜诉前调处又不适合速裁的按照类别专业分流给相应审判团队进行审理裁判。    

    速裁庭是消化简易案件和小额诉讼案件的主要职能部门,是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的第一个重要环节。随着速裁案件的经验不断积累,该院将会将更多的员额法官调配至速裁工作岗位,争取速裁解决案件总量达到30%的目标。    

    案件分流改革的第四项措施是对案件进行分类专业化审理。成立11个专业审判团队,分别是刑事审判团队、行政案件审判团队、7个基层法庭审判团队和民一庭、民二庭审判团队。建立庭前会议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集中研讨审判中的疑难问题。审判管理办公室定期对上级法院发还改判案件进行总结讲评,指导审判实践。院庭长承办发还重审、执行异议之诉、再审案件、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案件等重大疑难案件,起到了较好地示范作用。    

    执行局成立了快执组,对简易执行案件、财产保全执行案件、诉讼费执行案件、非诉执行案件等由执行快执小组负责单独执行;其他复杂疑难案件由各个执行小组负责执行;执行综合庭负责执行措施和执行异议的裁决事宜。    

    在提升效率改革方面,一是刑事简易案件速裁。辉县市人民法院在辉县市看守所和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场所内设立刑事简易案件速裁法庭,加强侦查、起诉、审判程序的衔接配合。    

     对危险驾驶类案件、民事部分已经调解的交通肇事案、轻伤害案、三年以下直接认罪的盗窃案、三年以下的诈骗案、三年以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包庇案、故意毁坏财物案、妨害公务事实清楚的案、刑事自诉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类案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的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等11类案件实行简易快审。    

    二是诉前鉴定改革。为扭转司法鉴定期限过长导致案件审理周期过长的被动局面,辉县市人民法院变以往诉讼中鉴定为诉前鉴定,由立案庭在立案前征求当事人意见,对需要鉴定的事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择鉴定机构,通过鉴定也推进双方意见的进一步融合,为是否进入诉讼程序提供有价值的司法意见。    

    三是民商事简易案件裁判文书格式化。在速裁法庭率先推行裁判文书格式化改革。对小额程序案件、金融借款案件、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简易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等推行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格式化裁判文书,简便明了,节约人力物力资源,提高了效率。    

    四是强化信息化建设助推审判效率和服务提升。近三年来,辉县市人民法院投入1000多万元,在诉讼服务大厅建立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虚拟导诉、法律电子图书和触摸屏查询案件系统;在审判法庭内安装语音识别系统;审判法庭实现了审判过程的全流程监控和案件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所有卷宗实现了电子化,大力推进智慧化法院建设的步伐,    

    辉县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建伟就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以通报。辉县市人民法院将坚定不移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繁简分流”的规定精神,坚持依法处理和多元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推进繁简分流,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为有效破解困扰法院审判工作的“案多人少”顽症,进一步作出积极的探索和努力。    

    辉县市法院研究室吴京宇就媒体记者的现场提问进行了详细回答。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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