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安阳市北关区市政广场(红旗路与灯塔路交叉口)上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现场听审的群众一边被原告的哭诉所动容,一边因被告拒不偿还债务的行为而愤慨不已,最终,被告因拒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群众对法院打击拒执的力度拍手称快。
事情起因于一笔34万元的借款。“2015年9月罗某向我女儿借钱,称他的厂子急需要钱周转,两三个月后就还。而且他说他有车有房,当时我去他家的时候,看到他家房子确实挺大。”原告张某当庭表述,罗某跟其女儿说过多次,随后张某女儿将34万元借给了罗某,当时跟罗某再三强调这笔钱是弟弟出车祸去世后赔偿其母亲的养老抚恤金,当时罗某接到钱后很感激。可万万没有想到,当向罗某要钱时,罗某不断推脱,也不接电话,找不到人;找到罗某时,罗某称自己没钱无法偿还。
2016年,张某把罗某起诉至北关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罗某答应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每月30日之前偿还50000元直至偿还完毕,但罗某并未偿还。今年1月,北关区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罗某应在收到裁定书3日内按照此前调解书履行完毕,并申报个人财产。罗某不仅没有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也没有履行执行裁定。后经法院查明罗某名下有一处房产。3月法院又向罗某送达执行裁定书,要求其在收到裁定书3日内将2016年的调解书履行完毕,但罗某仍未履行。面对如此情况,北关区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对罗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罗某仍拒不执行。
最后法院审理认为罗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照法律规定,判决罗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北关区法院院长李春旺表示,针对罗某这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老赖”,他们将秉持“打”“罚”结合的方式,既要依据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又要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据了解,目前北关区法院执行局已经查扣了罗某名下房产,下一步将会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形式进行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罗某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