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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发布时间:2017-07-03 16:16:47


    6月28日,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在杭州市召开,汝州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6月29日,该院院长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杨长坡院长在发言中指出,汝州市是河南省十个直管县市之一,是案件大市,2016年案件同比增长55%,达到12393件;也曾是信访大市,信访总量连续位居全省前列。近年来,该院牢牢抓住“司法诚信—诉讼诚信—社会诚信”三位一体建设这个抓手,在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中融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连续三年实现了结案率高、服判息诉率高、信访率低“两高一低”的工作目标,整体工作从2011年河南省163个基层法院倒数第四名,跃升至全省第二名。主要做法是: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将司法诚信理念融入繁简分流“三项建设”,即司法核心价值观建设、司法规范化建设、阳光司法机制建设。二、内重分流,外重惩治,将诉讼诚信纳入繁简分流“四个环节”,即立案环节坚持诚信引导、审判环节惩处失信诉讼行为、执行环节坚决严惩失信被执行人、信访环节分流治理。三、内力挖潜,外部借力,以社会诚信引领推进繁简分流 “五项机制”,即建立党委牵头的领导机制、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虚假诉讼防范机制、建立规范代理机制、建立宣传引导机制。他表示,该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加强学习,不断创新,扎实进取,努力取得更好的工作业绩。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6月28日发表讲话,他在谈到“构建诚信诉讼机制”时指出,河南汝州市法院与当地工商、国土、银行、文明委等多部门共同建立司法信用信息与公共信用信息、商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上传不诚信当事人信息,实现对诉讼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在6月29日上午的经验交流会上,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十八届三中全会司法改革任务起草专家傅郁林教授对该院的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该院在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中融入诉讼诚信体系建设,打破了当前法院埋头办案的局限,实现诉讼诚信与社会诚信的资源共享,具有很强的开拓性和创新性

    据悉,本次会议有16个中级法院和64个基层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有2个中级法院和6个基层法院作经验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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