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凸现,其中大量的矛盾汇集到人民法院,涉法涉诉类突发事件也明显增多。如果处置不当,将会对法律尊严、办公秩序、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造成严重损害。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由法院领导和管理的一支武装性质的力量,担负着依法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任。目前,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现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本人就司法警察如何应对突发事件浅谈几点,以供商榷。在突发事件发生后:
一、接通知后,全体法警应在第一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掌握案情、有的放矢。处置突发事件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案情,对突发事件现场状况和案件性质、涉案人数等基本情况要充分了解和掌握。
三、科学编组、合理布控。到达事发地点后,要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等实际情况,对警力实行科学编组、合理布控,并能够随时根据情势变化及时调整警力配置。
四、劝导为主、强制为辅。要尽量采取说理和劝导的方式阻止事态的发展。对那些仍然不听劝阻者要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带离现场。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处置突发事件时,情况复杂万变,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现场,通过执法记录仪等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如果涉及刑事犯罪事项,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当然,法警的战斗力不是凭空产生的,战斗力的提升只能源于平时一点一滴、细致入微的教育、训练。如何提升法警的战斗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坚持科学训练,着力提升警务技能。要本着“缺什么、学什么、练什么”的原则,通过常态化训练和集中训练,提升全体法警在押解、看管、值庭、安检、参与执行等行动中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坚持用精湛的警务技能保障审判执行工作。还要建立长效练兵机制,制定年度训练计划,保证每月集训一次,每年集训不少于12次。在训练内容上,以能力型培训为主,以专业化为导向,突出专业知识、业务技能、体能素质和灵活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训练,同时要结合日常训练进行处突预案的演练,使队员们人人熟悉处突原则和处突程序,熟悉警力协作布控和防暴队形。在组织形式上,以集中训练为主,轮训轮值,勤训合一为辅的模式;推行岗位大练兵,保证每周不少于半天的专门时间进行训练;在管理机制上,建立目标责任制度、考核评估制度、奖惩制度、训练手册和档案管理制度,并积极开展训练竞赛活动。
二是坚持人、财、物向警队倾斜。选聘优秀退役武警和警校毕业生进入法警队伍,使法警队伍年轻化。同时,加强警用装备的投入,更新、添置科技含量较高的警用装备,确保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在警力、装备上有充分的保障。设立司法警察专项经费,保证司法警察的训练、防护、卫生、通讯器材等经费的落实。
三是坚持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推行岗位目标管理,制定《出警制度》、《安全警卫制度》、《门卫接待制度》、《信访接待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协警管理制度》等制度,细化工作标准,明确岗位职责,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法警履行职责、执行任务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还可以通过警务督察,严查制度落实贯彻情况,狠抓制度落实。
四是坚持落实从优待警。要落实补助、保险、工伤、抚恤等方面的政策,解决司法警察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基层司法警察任务繁重,工作艰苦,危险性大,接触各类疾病多。应当在工作和生活方面对司法警察予以关心和照顾,对司法警察面临的疾病、危险通过有效的防护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职业风险。
“不打无准备之仗”,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看似复杂,但对平时有准备的人来说也不是很难,关键是功夫要下在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