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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巧用计 老赖被逮酒桌旁

  发布时间:2017-06-28 16:11:46


    近日,新密市人民法院被执行人酒桌被逮名单上又添一员,这再次证明新密法院执行局“堵酒桌”、“堵被窝”等执行措施成效显著。

    案件起因是一个劳动争议仲裁纠纷。2013年6月份,王某某到郑新安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上班,工种为井下掘进工,没过多久,就在作业期间受伤。双方因此闹上法庭,经审理,新密法院判决郑新安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支付王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共计227690.4元,扣除已支付数额后,仍应支付166690.4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郑新安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不服,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被执行人郑新安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王某某于2016年10月向本院申请执   行。在执行程序中,案件承办人到被执行人处送达相关手续,接待的李姓矿长态度蛮横、法律意识淡薄,经承办人多方劝导仍不配合,甚至把案件相关手续扔出了门外,并把法院工作人员赶出公司。随后,新密法院4名执行干警与4名法警一同前往该公司抓捕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杜某某,却因杜某某不在公司,没有成功。近日杜某某约承办人在饭店见面,承办人说有什么事来法院说,杜某某坚称不去法院,为了稳住好不容易才能见面的杜某某,承办人假意答应。晚上,杜某某准时赴约,执行干警伺机出动,将刚露面的杜某某堵了个措手不及,杜某某无法,只能跟随干警来到法院,承办人按照程序对其予以拘留。次日,郑新安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人员主动联系承办人,履行了判决义务。

    多数案件的执结,其实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更多的,就如同本案一样,会一波三折,甚至比本案复杂难办很多倍。未来,新密法院执行干警会加大执行力度,用尽一切办法,坚决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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