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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高墙执行 “老赖” 不是被拘留就没事了

  发布时间:2017-06-28 11:07:35


    6月26日上午,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某混凝土公司的负责人赵某某在拘留所满腔懊悔的写下了悔过书。

    案件还要从去年说起,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某混凝土公司因经营不善而负债累累,已经被多家法院列为被执行对象。该公司实际控股人、法人代表长期逃避执行,执行干警一直未发现其踪迹,但赵某某作为公司的负责人一直从事公司日常管理工作。

    在进入案件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多次调查发现,2016年11月,赵某某作为该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的负责人,为多名债权人签订了分期履行还款协议。但在执行过程中,当干警找到赵某某本人时,赵某某却以不是公司法人代表,也不是公司实际控股人为由,拒绝承担公司的相关债务,法院的生效判决也应与他无关,在执行干警多次劝说下,赵某某仍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不愿意把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向法院报告,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遂在2017年5月25日依法对赵某某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

    因赵某某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已被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及其它法院相继司法拘留近一个月了,法院干警也多次走进高墙开展执行工作,讲解法律知识为被执行人赵某某做普法教育,告诉赵某某责任与义务是平等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负责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而他作为该公司的第一负责人理应配合法院执行,承担相应的义务。赵某某在拘留所里切实感受到了做“老赖”的束缚和痛苦,最终,在干警的耐心讲解和劝说下,赵某某同意履行9万元货款,同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懊悔不已,并写下了悔过书。至此,该案件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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