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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法院:鼠标轻点900万执行款“秒”到账

  发布时间:2017-06-27 16:36:43


   “真没想到,法院的效率这么快,账户上刚刚转来款,我们财会人员还没反应,就让你们划走了,真是佩服了!”近日,被执行人河南某集团公司负责人到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办理手续时,不住地感叹。

    2012年11月起,商丘某热力公司所发的电供给河南某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某铝业公司,后经对账,铝业公司欠热力公司电费894万余元。热力公司讨要无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河南某集团公司及铝业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电费894万余元及诉讼费用7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某集团公司及铝业公司均未按时履行,热力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睢阳区法院立案后,立即将本案纳入速执程序,启动对二被执行人的财产通过“总对总”网络查询,但未发现被执行人账户上有可供执行,但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乔玉龙发现,某集团公司名下的两个账户中虽暂无资金存储,但资金往来频繁,使用率较高,便将该两个账户实行重点监控。

    6月6日上午,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全国执行网络“点对点”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河南某集团公司两个商业银行的银行账户有900余万元货款到账,立即发出协助通知,不到5分钟,900万元执行款转划到睢阳区法院执行账户。

    长期以来,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手续繁琐,执行人员往往为了一个执行案件往来奔走于全国各省市金融系统,不仅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还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借助全国法院“总对总”系统,执行人员足不出户、轻点鼠标便可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对欠债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也起到了震慑作用,彰显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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