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三年的异地“骨头案”。6月21日一大早,该案当事人吴某按耐不住喜悦的心情,来到鹤山区法院执行局,为执行干警们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夏季雷霆”开展以来,鹤山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在院长陈艳梅的带领下,众志成城,力破执行难。尤其是针对“骨头案”、“钉子案”,陈院长亲自包案,并逐案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该案成为重点执行案件之一。鉴于该案被执行人抗拒执行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鹤山区法院党组立即研究,针对该案制定出周密的执行计划,布下天网,欲擒老赖。
2017年5月11日,在院长陈艳梅的全程指挥下,执行局长张晋邦带领执行干警远赴驻马店泌阳,再次深入被执行人刘某公司所在的太行山腹地,执行该起“骨头案”。山路崎岖、地形复杂,干警们机智勇敢,与刘某斗志斗勇,“三闯”矿山擒“老赖”,不仅成功将刘某拘留到案,还全面掌握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017年5月12日,执行干警在泌阳行动的同时,鹤山区法院副院长闫洪福带领另一组执行干警迅速赶往北京,向刘某儿子所在的学校了解其学费缴纳和办理出国留学情况。就在执行干警赶到银行冻结其出国留学保证金的时候,该笔保证金在4小时前已经被转移到郑州刘某一亲属名下。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郑州成功将该款项冻结。
2017年6月9日,鹤山区法院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了刘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罪一案,面对刑事责任和自身所处的局面,此刻刘某彻底低下了头。开庭当天,刘某主动请求将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交付申请人,以物抵账。至此,一起长达三年的异地“骨头案”被成功执结,对刘某涉嫌拒执犯罪的行为,鹤山区法院将不日进行判决。
在感谢信中,当事人这样写道:感谢各级法院领导对本案的高度重视,感谢执行干警们的辛苦付出,感谢法院为我提供了公正、高效的服务,使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面对这样的称赞,鹤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只是会心的一笑,来不及骄傲,又开始奔赴外地,执行下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