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汝州市人民法院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为进一步适应家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家事审判规律,建立现代意义的家事审判制度,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维护家庭幸福和谐的职能作用,汝州市人民法院汝北法庭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
一、配备专业审判队伍,提升家事审判水准。
汝州市人民法院汝北法庭设立家事审判专业团队,选配优秀女法官及法官助理,组建了1名主审法官和2名法官助理的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女性法官在情感处置、社会阅历、人性观察方面的优势和特长,有助于家事矛盾顺利化解。同时汝北家事审判合议庭还与妇联、政法委、民政局、司法局、派出所等单位共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止家庭暴力,充分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改革审判方式,着力制度创新。
汝北法庭的家事审判法官在观念上将一般民事案件与家事案件予以区别,设置专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将已往的审判席改为圆桌审理,将原告、被告改为丈夫、妻子等。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引入不公开审理、设置冷静期、引入心理辅导、离婚财产申报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证明书等制度。对于初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设立15日至60日的冷静期,让双方充分考虑婚姻存废问题,避免冲动离婚。设立离婚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写《家事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全面准确地申报夫妻关系存续期形成的财产状况,有利于公平处理离婚夫妻的财产。如一方故意作出不真实的陈述,在判决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可依法不分或少分。设立人身保护令制度,一方当事人主张遭受家庭暴力的,在提供伤情照片、医院病历、报警电话记录、接警或出警记录等证据的情况下,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并与公安、村居委会协调执行,防止家暴继续发生。自2017年1月份以来,汝北法庭共审理各类家事纠纷案件193件,结案171件,结案率达到88.6%。
三、加大调解力度,力促家庭和谐稳定。
“我不希望成为没有妈妈的孩子,我希望妈妈早点回家。”一个9岁小女孩,一脸期盼的神情看着法官。这是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已经结婚十九年,并育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长子已经成年。近两年原告外出打工,与家里联络的次数越来越少,并嫌弃贫穷的家庭,后向被告提出了离婚,当日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帮助分析双方婚姻存在的问题,后被告认识到近年来对原告关心不够,非常诚恳表示让原告再给其一次机会,原告看到泪流满面的女儿,也低下了头,看到这样的场面,法官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只有诉前调解或庭前调解不成的案件才能进入庭审的步骤,以柔性的审判手段,尽量促使双方以和解的方式化解家事纠纷。自2016年6月份以来共调撤各类家事纠纷案件159件,调解率达92%。
家庭是社会最小的细胞,只有家庭这个社会小细胞安定了,才会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因此,家事案件的审理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的幸福,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处理家事纠纷的工作中,汝州法院汝北法庭家事合议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入践行“四心工作做法”,以维护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稳定与和好为原则,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家事纠纷案件的“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