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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法院:温情执法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7-06-26 15:37:52


    自开展“夏季雷霆”执行活动以来,宝丰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执行措施,成效显著,力求破解“执行难”的局面。

    2014年3月16日,史某与李某受台某雇佣,帮忙拆除一处老宅,在拆除过程中发生了房屋垮塌,史某与李某均受伤。经鉴定史某伤残程度9级,李某伤残程度8级。后来,史某、李某分别将台某诉至宝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台某分别赔偿史某34473余元,李某45798余元。判决生效后,台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于是史某、李某申请宝丰县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多次要求台某履行法律义务无果之后,院领导决定对台某采取拘留措施。

    2017年6月20日晚,执行干警将正在家中睡觉的台某依法拘留,拘留后的台某态度依然强硬偏激,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扬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执行干警听到后感觉其中另有隐情,于是第二天,向台某所在村的村干部了解情况。了解后得知:台某家中有三个子女,大女儿务农,两个儿子还在上学,其妻子体弱多病,家里的生活仅靠台某在附近打工维持,在村里属于比较贫困的家庭。执行干警听完之后也犯了愁,这将近10万元的赔偿款对于台某来说就是天文数字。然而想到申请人的生活困境,只能让台某想办法用转借的方式把两名申请人的医药费支付了。

    执行干警了解到台某共兄弟四人,也许可以试一试让台某的兄弟们帮帮忙?于是执行干警在村干部的大力帮助之下,找到了台某的兄弟们。执行干警对台某的兄弟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说明了申请人的生活困境<用法不当>台某对此事确实负有相应的责任。最终,台某的兄弟们愿意立即分头帮台某凑钱,共凑齐了7万元。随后,执行干警又亲自找到了史某、李某,说明台某家中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困难。二人对台某的家境表示理解,同时又被执行干警的工作态度感动,当即表示下余赔偿放弃不要。最终两件案件圆满执结。

    法律无情人有情,执行也有温情和体恤。在法律的威严面前,每个人都应当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也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台某的这起案件中,宝丰县法院对情况特殊的被执行人给予了体谅和理解,并通过温情执法促进了被执行人履行判决的义务,以达到案件顺利执结的目。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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