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冯法官终于松了一口气,其执行的上蔡县某乡李某与常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李某与常某是邻居,多年来两家一直相安无事,但是自从常某盖了大门楼之后,两家的关系骤然紧张。李某认为,路北常某所建门楼占用的是村委会划给自己的宅基地且持有土地使用证,要求常某拆除侵权建筑。双方多次争吵,最终诉诸法律,法院查明,李某诉称属实,其请求符合法律规定,遂做出了支持李某诉求的判决。
判决生效了,但执行中却遇到了困难。执行中查明,李某与常某因占用过道产生纠纷,发生了多次冲突。常某曾毁坏李某栽种的蔬菜,更因为过道问题打伤李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常某外出务工,仍不履行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工作面临着当事人双方积怨较深,纠纷渊源长久,不易调和,被执行人态度强硬等种种问题。而法院作为定纷止争的法律部门,案件要执行,邻里关系也要照顾到,维持好。
在综合各种考量,兼顾各方权益的思路下,冯法官开始了柔中带刚的思想工作。冯法官先是来到双方家中,详细了解两家产生纠纷的起因,厘清了双方争执的焦点所在。并走访附近的群众和村干部,了解双方平常关系。当了解到两家在纠纷发生之前关系较好,曾互相帮助的背景后,找到了案件的突破点,决定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调解工作。
执行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讲述了古代相邻关系纠纷“六尺巷”的故事,以“我家两堵墙,前后百米长,德义中间走,礼让站两旁”、“让他三尺又何妨”、“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对两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找到村干部和德高望重的老人共同劝说双方以和为贵,发动附近邻居一起开展“破冰”行动。在双方关系有所缓和的情况下,抓住机会阐释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以案说法,向双方及在场群众进行了法制教育。在多方努力下,被执行人常某承认了错误,自动拆除所建门楼,申请执行人李某也就过去发生纠纷的情况表达了自己的歉意,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