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淅川县人民法院主管执行的领导李伟东一行到淅川县拘留所对被拘留的21名“老赖”进行集中训诫,敦促他们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训诫会采取讲法释理的形式。首先,由综合科长杨泓同志讲解关于打击拒执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对待拒不执行的方法、措施。接着副局长黄鹏对这些“老赖”讲解若不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将对他们拒不执行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以后自己的出行将受到严重影响,坐不了高铁、飞机等,包括今后子女参军、报考公务员等政审时都会受到影响,当上法院的“老赖”将在社会上寸步难行。最后执行局长李伟东同志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进行集体训诫,告诫任何人都不得存有侥幸心理,不要漠视生效裁判,不要存在“法院最多关15天”的侥幸心理,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这对被执行人心理上造成巨大冲击,意识到现在耍赖,以后不仅仍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将波及子女前途,得不偿失。会后,拘留所所长告诫被拘留人员要深刻领悟淅川法院领导的讲话精神,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及时联系家人,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争取早日重获自由。
训诫会后,“老赖”们认识到在法院执行面前,他们根本藏不住、赖不掉,从思想深处树立了不能赖、不敢赖的意识。会后的第二天已有两人的家属找到执行局履行了部分义务,并积极与申请人协商,拟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还有部分有履行能力的“老赖”也表示尽快想方设法履行义务,再也不做法院的“老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