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法院领导和干警了,这些钱终于执行回来了!”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手拿从北关区人民法院领回的4万余元工程款,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某石油公司、侯某告上法庭。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限某石油公司、侯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王某工程款43898元。判决生效后,王某申请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想尽各种办法,一直未查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遇到了来自不同方面的阻力,致使该案执行处于两难境地。
“夏季雷霆”专项活动开始后,这块儿烫手“山芋”落在了院长李春旺的手中。李春旺召集承办人及主管副院长,专门开会讨论研究,寻找方法,破解疑点,最终了解到被执行人某石油公司、侯某所从事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属特殊行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对公司经营和侯某个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于是,李春旺多次找到该石油公司及侯某进行沟通,讲明利害关系,最终用自己的真诚打动了被执行人。近日,被执行人将筹集来的现金交到北关区法院执行局,履行了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做到了申请执行人满意、被执行人亦没有异议。一起多年的民事诉讼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