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军峰执结了一个父母代儿子履行还款义务的案子,“能为母子3人保住房子真是太好了!”办完这个案子,李军峰终于不用为被执行人的妻子和孩子将面临居无定所的生活而担忧了。而该案的双方当事人,也对李军峰表示了真诚的感谢,感谢他从保障双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人性化办案。
2013年4月15日,杜某向蔡某借生意周围资金,并出具欠条:杜某借蔡某人民币50000元,期限1年,担保人为方某、刘某。借款到期后,杜某未如约还款,蔡某多次讨要无果,诉至涧西区法院。2015年11月10日,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杜某偿还借款50000元。
然而,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杜某既不还钱也不露面,2016年9月1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此时,杜某已杳无音讯,负责该案的执行干警李军锋在法院查控系统中发现杜某的名下有一套可供执行的房产,然而实地勘察的时候,却了解到这套不足40平米的小房子中,住着杜某的妻子和2个孩子,家境清贫,如果查封、拍卖该房产,带着2个孩子的杜妻往后生活的艰辛是可想而知的。
回到法院的李军峰内心很不平静,他想尽了各种办法继续联系杜某却始终无果,后多次和被执行人父母沟通,其父母由最初的不理睬,转化为愿意协商,在执行干警做了大量工作之后,了解了相关法律与本案事实,被执行人父母最终主动答应替杜某偿还债务,该案件化解了社会矛盾,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