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在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大厅里,一名申请执行人情绪激动地拉住执行法官的手,眼睛里泛着泪光。这一天,我们执行干警倾力寻找了4个多月的女老赖,主动到法院要求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
2016年,王某因张某借款未按期归还,被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张某借款及相应利息。判决书生效后,王某未主动履行,张某于2017年1月向吉利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王某系外地人,吉利法院依据王某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地址依法向王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但邮件因王某本人拒收又退回到了吉利法院。
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查询,发现王某名下银行账户仅交通银行有三百余元,将该账户冻结后王某并未现身。因吉利法院每月至少组织两次集中执行活动,承办法官联系上了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通力寻找王某,但均无结果,后经多方打听得知王某为逃避执行,已躲避到济源打工。执行法官决定再次查询其银行账户信息,细心地承办法官发现,王某在交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转而又启用了工商银行和农商银行的几个账号。这次执行法官决定把王某的银行账号全部冻结,逼王某现身。
果不其然,王某工行账户上有一笔资金进账后,银行告知其账户已被法院冻结。王某走投无路,主动到吉利法院找到承办法官,要求全部履行所欠债务,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奉劝失信人员别抱侥幸心理,在惩治失信人的“天网”下,你们将会越来越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