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结合《关于实行青少年审判改革项目自愿申请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秉承“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工作方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合议庭在审理一起二审未成年犯罪案件中采取在裁判文书中加入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的元素与“判决+书信”的新型工作模式,多个阶段提高青少年审判的社会效果。
上诉人陈某某因寻衅滋事罪于2015年12月3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因犯聚众斗殴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与前罪合并执行三年。
一个花季少年,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却因所谓的“哥们义气”再次使自己深陷囹圄。合议庭成员在接到案件后,对上诉人深感惋惜,本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以社会效果为主”的理念,决定对上诉人采取加入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的元素与“判决+书信”的新型工作模式。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案判决书在理清传统文化和先进文化与犯罪客体及罪名的对应关系的同时,在“本院认为”部分加入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的元素,增强判决的说服力、感染力、传播力和积极社会导向作用。
合议庭成员考虑到,因判决书篇幅有限,经过反复讨论后,决定给上诉人陈某某及其母亲赵某各写一封信,充分运用书信灵活、开放、柔软的特点,把情与理、法与情糅合在一起,用朴素无华的语言,浅显易懂的道理,教育、感化、影响上诉人及其母亲。
宣判时,为了达到更好的教育感化效果,合议庭成员把书信内容饱含深情的给上诉人及其母亲通读一遍。上诉人听完周口中院叔叔、阿姨给他写的信,流出了感动的泪水,表示自己一定在监所好好改造,回归社会后要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上诉人母亲听完合议庭成员写给她的书信后,感谢周口中院的法官能够百忙之中给她和孩子写这么一封感人至深的信,深刻意识到以前对孩子的关心不够,并表示以后抽出更多的时间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
宣判后,陈某某所在社区的工作者表示,这种工作模式十分新颖,既包含了从法律角度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同时又运用先进文化对犯罪分子予以感化。陈某某的管教民警也表示这种新型工作模式直触犯罪分子的内心,不仅从犯罪分子自身而且从其家庭多方面找出犯罪根源,从而减少了再犯的可能性,希望法院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越来越多地使用这种工作模式。周口两级法院将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切实重视并不断加强道德的规范、引领作用,通过新型工作模式的推动,逐步增强青少年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从小养成遵守道德和法律的行为自觉,努力成长为堪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历史重任的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