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政民,男,生于1963年11月,中共党员,1992年3月进入三门峡陕州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现任陕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正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5年来,该同志勤勉敬业、恪守公正、细致严谨、廉洁自律,连续三次被市中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天平杯先进个人,2003年被区政府评为陕州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4被区政府评为年度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先进工作者,2005年被区政府评为年度陕州区政法工作先进工作者,其调研文章《破产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荣获2004年三门峡市法院优秀调研文章二等奖,在全省法院优秀民商事裁判文书评选中,该同志获得个人二等奖,2000年3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其“两争”活动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
一、恪守法官职责,带病坚持工作
吕政民从事审判一线工作近25年,白加黑,5+2的工作模式是常有的事,导致作息时间不规律,从2002年开始,吕政民就感觉身体时有不适,经检查,是心血管、糖尿病等初期病症。在家人和单位领导知道此事后,多次劝告吕政民要劳逸结合,注意自己的身体,吕政民同志就会说:“现在案件多、任务重,审判人员少,身为党员,这时候决不能退缩,我必须把党和人民交给我的事情做完、做好。”吕政民同志坚持带病工作,数十年如一日,实在难受了吃点药,继续处理案件。直到2015年11月,吕政民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时,身体出现不适,情况越来越严重,在同事的帮助下赶到医院检查后,医生告诉他:“是糖尿病引发的一系列并发症,并且你有多年的心血管疾病史,现在疾病暴发,情况特别严重,你需要立即住院接受治疗”,吕政民这才住进了医院。躺在病床上,吕政民仍然心系审判,悄悄用手机联系同事,分析案情、指导办案;当事人打来电话时,吕政民耐心解答其疑问,详细询问事件来龙去脉,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医生得知后,劝其静养休息,家人生气的将其手机拿走。病情稍有好转,吕政民同志不听医生的劝诫,家人的劝阻,立即回到工作岗位上,开展工作,他用那钢铁一般的意志始终坚守着,用那骨子里的执着和热诚耕耘着属于他的那一份事业,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大家都在忙,我必须要出一份力,决不能拖后腿,决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
二、勇挑重担,尽忠职守
吕政民自2002年担任陕县(现陕州区)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以来,就负责全县所有商事案件及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破产案件的审理与当时陕县企业改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是当时经济庭案件审理中的“难题”。面对“难题”,他毫无怨言,勇挑重担,全身心的投入到案件审理中去,抽丝剥茧,针对破产案件诸多因素,多次召开庭务会议,要求干警统一思想,树立大局意识,让全庭干警认识到破产案件审理不仅是法院审判工作中一个普通案件的,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关系到陕县企业改制,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在之后的两年里,吕政民带领经济庭全体干警牺牲多个节假日,审理破产案件,不断取得新的突破,最终使5个极为典型的破产案件得以妥善处理,这5个案件均涉及企业破产,且破产后企业原在岗工人一些切身利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案件处理过程复杂、矛盾突出,反映的问题尖锐,经多方查证、反复核实,其中2个案件得以结案,3个案件中涉及的财务进行了司法拍卖。此举得到了县委和县政府的充分肯定,维护了陕县经济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风里雨里,赤诚之心在行动里
2010年初,吕政民同志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三门峡某矿业公司和洛阳某机械公司是由于机械产品的配件问题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双方互不相让,矛盾严重激化,如果两家公司继续僵持下去,一方将没有可施工的定制机械,无法正常开采,另一方将没有后续资金继续生产开采机械,双方将会面临严重损失,甚至破产,该案件不仅关系到两家企业的存亡,更是关系到陕县经济发展大局。此时的吕政民身体已经不堪重负,但是他依旧坚守在岗位上,为当事人千里奔走,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官的誓言、共产党员的誓言。吕政民知道,两家企业并没有真正到水火不容的境地,只要沟通到位,就能化干戈为玉帛。于是,吕政民同志拖着病躯,来回奔波在洛阳和三门峡之间,没有一丝松懈,经过不断沟通、协调,本来针锋相对的双方态度有了转变,双方放弃之前死磕的方案,达成和解,继续合作,并将重心回到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发展经济的方向上,双败成功转变为双赢。
吕政民是千千万万平凡法官中的一员,他用法律与人民赋予他的权力,切切实实地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用人民群众对他的信任践行着法官的责任,始终坚持为当事人的利益着想,求同存异,化解矛盾,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达到了公正司法和社会和谐,为陕州区经济的稳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