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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四项措施着力改善“两个环境”

  发布时间:2017-06-08 08:35:03


    范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法院职能,制定实施了四项具体措施,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大局和机遇意识,明确目标,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明确指导思想,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以司法为民为着力点,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明确目标任务,主动准确切入,准确把握范县经济社会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引导和服务功能,着力解决制约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紧要、最迫切的问题,加快处理相关案件的步伐,确保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助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中心、贴近大局,把审判和执行工作放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考虑和安排。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惩治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犯罪,营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二是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市场经济完善的能力,打造诚信范县形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慎重受理和审理各类新型案件,努力做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能力,切实保障政府依法行政,促进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完善。四是提高执行工作能力,创新执行工作新机制,狠抓执行积案清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坚持延伸审判职能,努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加强对重点矛盾和潜在纠纷的诉前介入和法律指导力度,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纠纷。二是建立社会矛盾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基层人民法庭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增强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的能力,夯实辖区安全稳定的基础。三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进 “三调”联动。

    四是坚持提高司法服务能力,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现象,认真查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为“两个环境”建设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积极拓宽服务内容,坚持送法下乡,开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典型案例宣传、就地公开审判、指导人民调解等活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开展上门服务活动。加强对改善“两个环境”建设中新类型案件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认真研究,依法处理。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影响“两个环境”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强化司法宣传力度,扩大司法效果,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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