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因事需经常去外地出差,因被限制高消费无法高铁、飞机,大大影响办事效率。6月7日上午,被执行人安某主动来到荥阳市人民法院缴纳了全部欠款,从而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3年7月,被执行人安某向申请人沙某借款三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到期后安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2015年9月,沙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安某及其妻子孙某起诉至荥阳法院。2015年12月,荥阳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安某、孙某夫妇二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安某三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安某、孙某二人依然没有履行法律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沙某于2016年5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精神,执行法官宋建华将安某、孙某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不能有乘坐飞机、动车,住高档宾馆等多种高消费行为。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对安某、孙某二人采取送达执行通知书、电话传唤、讯问、拘留等方式敦促二人及时还款,均无结果。期间,被执行人孙某为逃避债务,与被执行人安某协议离婚,但依旧逃不过法律制裁。
6月3日,因工作关系需经常到外地办事的孙某发现自己不能乘坐高铁了,态度来了个180度的转变,主动和承办法官联系,6月7日,在孙某的催促下,安某来到法院缴纳了全部案件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今后,荥阳法院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覆盖范围大、影响范围广特点,在网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执行依据、户籍所在地及未履行标的等具体内容,同时通过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由相关单位依法在融资贷款、工商注册、购置房产、交通出行、限制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从而让“老赖”一处失信,多处受制,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