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你们了,能让我送女儿参加高考,我一定会按执行和解协议按时履行。”在拘留所门口,被执行人陈某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哭着说。
原来,2015年陈某和刘某因合伙开矿资金短缺向好友张某借了22.4万元,陈某给张某出具了借条,刘某做担保。谁知陈某二人经营不善,导致开矿失败。借款到期后,张某多次上门催要,刘某干脆躲了起来,陈某也因没有钱拒不偿还所欠借款。无奈的张某只好将二人起诉至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陈某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申请人张某向山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过查询,未发现二名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陈某联系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刘某也玩起了“失踪”。以各种形式逃避执行。2017年5月25日,执行干警依法对陈某进行行政拘留十五日。
6月6日上午,执行干警接到被执行人陈某从拘留所打来的电话,陈某声称自己的女儿第二天要参加高考,以往女儿的学习成绩一直不太稳定,现在自己因欠钱不还被关了起来,高考是孩子一辈子的大事,不想因为自己没能陪伴孩子,让孩子情绪不稳,导致高考发挥失常,这样我会内疚一辈子的,现在想好了,我愿意依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朋友张某的钱,请求法院能够给我一次机会。得知此消息,执行干警立即和申请人张某进行了沟通联系,并一起来到拘留所,当事人双方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行干警进行了合议,认为被执行人有悔过表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且被执行人的女儿高考在即,可以对陈某依法提前解除行政拘留。当天中午一点,执行干警依法对陈某解除拘留手续,将陈某送出了拘留所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