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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执行法官倾情调解叔侄冰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7-06-07 10:28:42


    6月5日,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调解一起个人合伙纠纷案件,不但化解了矛盾,而且修复了叔侄亲情。

    申请人赵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系叔侄关系,被执行人自幼和申请人关系密切,对其相当尊敬。2014年秋,两人共同出资在北京合伙搞建筑工程。为防意外,两人签订了合伙协议,被执行人负责施工,申请人负责外围联系工作。2017年初春,申请人因家中有事回家两个月,当申请人办完事返回北京时,被执行以新干工程系其一人联系、一人施工为由拒绝给申请人工程款。经亲朋好友多方调解无果后,申请人诉至范县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家属情绪都很激动,各自找人帮忙助阵,群殴事件时有发生。鉴于此,执行法官仔细研究了该案,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抵触情绪较大,便分头约见当事人。首先对申请人“自幼照顾侄儿,引导侄儿做生意”给予高度评价,夸他是位十分合格的叔父。然后引导他对侄儿不妥的地方给予宽容与谅解。之后,又引导被申请人回忆“从小在叔父的庇护和教育下长大成人”,劝他在与疼爱自己的叔父发生纠纷时,一定要冷静,要多想一想过去叔父对自己的良苦用心。通过劝说,双方在态度上有了一定缓和,执行法官又从法理、人情、亲情、和谐的角度,对两人进行了入情入理的调解。最终,被执行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工程款12000元,申请人对自己的冲动行为也表示了歉意,双方冰释前嫌。被执行人在协议上签完字后,动情地说:“执行法官不仅仅是调解一起纠纷,重要的是挽回了我们即将破裂的亲情!”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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