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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法院开展环境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7-06-06 09:46:08



    为提升公民对环境资源问题的认识,提高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意识,激发公民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6月5日,睢县人民法院联合睢县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等单位开展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法官们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现场讲解、发放传单、环保袋等方式,宣传了“世界环境日”的由来、内涵、环境保护的意义、做法等内容,并着重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一方面自身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不做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监管部门、司法部门进行举报或诉讼,勇敢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

    活动中,法官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并运用近年来审理的生态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耐心解答群众特别关心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生态环境破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截至当日下午5时,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回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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