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8时许,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斌动员部署涉民生案件执行攻坚行动计划,组织30余名干警、出动十辆警车,三名副院长带领三个执行小组,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开展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共抓获失信被执行人7人,拘留2人,执结5件,执行和解3件,当场发放执行款644800元,将“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推向一个小高潮。
执行过程中,执结了两起典型涉民生案件。一起案件是2015年7月,杨某带领翁某给汪某承接的河南某建筑公司在信阳市南湾水厂工地从事脚手架拆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脚手架支撑杆松动倒塌,将翁某砸伤,经鉴定为8级伤残。经协商无果,翁某诉至法院,2017年3月13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杨某赔偿翁某各项损失224233.74元,河南某建筑公司、汪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后,杨某、河南某建筑公司、汪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翁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查询了杨某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杨某确实无履行能力。后执行员找到汪某和河南某建筑公司,多次向其讲明了拒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可能会给公司造成的严重影响,汪某和河南某建筑公司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终于在2017年6月2日,主动将执行款224233.74元送到法院。执行员当即通知翁某道法院将此款领取,至此,经过43天的努力,翁某如愿得到赔偿款,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了感激。
另一起案件是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2014年11月2日中午,家住董家河镇的金某给王某打电话,让其约人卸货。王某约来三人在给金某卸货过程中,货物将王某砸伤,王某诉至法院。经判决,金某应当赔偿王某各项损失41168.48元。判决后,金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金某表示自己家住农村,虽然开了一个小店,但是生意不好,经济能力有限,不能一次性偿还,但此次事故给王某身体造成十级伤残,且王某家庭非常困难,全家仅靠王某一人维持生活,对此情况,执行员在实地了解了双方的情况后,多次给金某做工作,并也将金某的实际情况告知了王某。在6月2日的攻坚行动中,执行小组将金某拘传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海涛和张巍反复给双方做思想工作,王某和金某终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王某同意金某先行给付22000元,剩余款项王某同意金某于2017年12月30日前付清。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该院还组织干警利用微博、微信、LED大屏幕开展“夏季雷霆”涉民生案件执行宣传活动,强有力的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通过此次活动提升群众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及法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力度的知晓率,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迫使失信被执行人早日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公正和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