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被告谢某因筹建香港城资金短缺向原告王女士借款。原告分两次支付被告25万元,被告谢某出具借条两份,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王女士数次向谢某催要借款本息,谢某却总是推脱。王女士将谢某诉至山阳区法院。法院判决后,谢某仍不按规定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女士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谢某一直不肯露面,执行干警采取了多种手段都没找到他的任何踪迹,其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在执行攻坚第二战役和“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中,高新公安分局将3名民警派驻山阳区法院,协助法院办理拘执案件。
5月29日下午3点,高新公安民警接到线索,发现谢某在焦作市某KTV出现。接到消息后,山阳法院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将正在包房内唱的正嗨的谢某抓获,面对“从天而降”的干警,谢某还继续百般耍赖。经搜查,短短几个月,谢某的微信里就有上万元的流水,并且绑定有一张他人的银行卡,执行干警遂将谢某带回,经调查谢某每年还在某保险公司投保4千余元。
证据确凿,执行干警对谢某做出依法拘留15天的决定。办完拘留手续已是端午节的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