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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法院院长在拘留所给“老赖”集体上法制课

  发布时间:2017-06-01 15:59:47



    6月1日,为进一步加强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老赖”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其尽快放弃幻想、及时履行法律义务,鲁山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在鲁山县拘留所视频教育中心,为十余名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课。

    王宏伟院长说,作为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是法定之责,不能逃避、也无法逃避。违背诚信原则,在当今商业社会“寸步难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不仅会给家庭和子女蒙羞,还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因此,大家一定要将思想付诸行动,尽早履行法院判决,争取早日与家人团聚;如果实在经济困难,“没多有少”,可以委托家人主动与申请人联系、沟通,达成和解,法院也会在后续的强制执行措施上给予考虑:对于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可以提前解除拘留,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在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否则不仅欠的钱要还,还要受到法律追究,最后必然得不偿失。人民法院打击老赖、兑现解决执行难承诺决心是坚定的,同时也正告那些抱着侥幸心理,一意孤行的“老赖”尽快认清形势、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法律义务!

    法制课结束后,该鲁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富兴在法制课现场对刚刚审理完毕的魏某某涉嫌拒执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鉴于魏某某已履行了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取得了自诉人的谅解,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判决魏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

    听完王宏伟院长的讲课,听到魏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案的判决结果时的,在场被执行人立即集体报以热烈的掌声,并纷纷表示受到了很大震动,要通知家人想尽办法,争取及早履行法律义务,获得宽大处理!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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