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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法院四项举措确保“夏季雷霆”专项活动之“端午行动”取得丰硕成果

  发布时间:2017-06-01 09:52:12


    为积极响应省高级人民法院“夏季雷霆”专项活动,濮阳县人民法院于5月28日-30日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端午节”集中执行活动,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此次集中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全局。濮阳县法院专门成立端午执行行动领导小组,坐镇后方部署行动、应对突发性事件。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文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世印等院领导带队参与执行活动,石文英院长在活动开始前对执行法官、特警等4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动员讲话,鼓舞广大干警的士气。

    二是制定周密计划,提高执行成功率。濮阳县法院制定了“夏季雷霆”之“端午行动”活动方案,提前认真摸排案件、逐案研究,将“骨头案”、“钉子案”列为重点行动对象,坚决打击跟法院打游击的“老赖”,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锁定被执行人行踪,坚决通过集中执行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打击一批典型“老赖”,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

    三是干警通力合作,集中攻坚克难。此次活动出动警车10辆,全体执行干警兵分四路,由濮阳县法院执行局局综合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四个小组分路出击,且各有分工、通力配合。出击范围涉及柳屯、胡状镇、郎中乡、庆祖镇、海通乡等12个乡镇,累计行程达900公里。

    四是执行手段并用,彰显执行威力。执行干警在集市张贴《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公告》,对失信被执行人施加信用惩戒;坚持错峰执行,在凌晨、午时、子夜等失信被执行人容易丧失警惕的时候强力执行;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说,促使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坚决给予拘留,彰显了执行威力。

    端午三天强力执行,濮阳县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35人次,拘留17人次,达成和解协议4件,执结案件9件,到位标的额390470元。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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