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经理王某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看到范县人民法院正在开展的“夏季雷霆”活动后,心里防线被彻底摧毁,并主动打电话给案件承办法官,核实执行款及执行费数额,同其公司会计携带103万执行款到范县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濮阳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长期与程某等10人有运输合同关系,后产生纠纷,经法院判决,濮阳某混凝土公司应支付程某等10人运输款100万余元。但被执行人未在判定的期限履行,故程某等10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手续,并将该企业纳入失信名单。据悉,该纠纷涉及的10起执行案件,已于5月27日全部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