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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遭查封老赖忙还钱 受伤民工赔偿款终于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17-05-31 10:45:24



    5月25日下午,在执行法官和干警的努力下,荥阳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因劳动争议纠纷引发的劳动仲裁案件,为在石材厂干活受伤的农民工鲁某执行到工伤赔偿款8万余元。

    2012年5月下旬,申请人鲁某到被执行人河南华瑞石材有限公司打工。2013年10月,鲁某在工作时从4米高的水泥电机台上摔下,造成鲁某身体两处椎体压缩性骨折的严重后果。 双方当事人因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2016年5月鲁某向荥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伤赔偿。经仲裁,华瑞石材公司共赔偿鲁某各项费用11.5万余元。

    由于被执行人在该仲裁裁决生效后仍未履行义务,2016年10月,鲁某向荥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劳动仲裁裁决。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的石材公司,在执行法官的多次督促下,被执行人于2017年1月17日到法院支付了3万元赔偿款。之后,被执行人便找各种理由一拖再拖不再露面。

   5月25日下午,荥阳法院执行法官一行四人一起来到该石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曹某看到执行法官忙说:“最近厂里工人工资都快发不下来了,你们能再通融通融吗?”执行法官这次没再相信他的借口,直接说明来意,出示手续并依法查封了该厂的设备及厂房等。曹某明白这次是无论如何也赖不了了,当场便将剩余案件款86808元通过手机银行一次性全部转账给荥阳法院执行款专户。一件农民工工伤赔偿的案件就此得以解决。

   工伤无情,司法有爱,看到赔偿款到位后,鲁某不悦之情终于烟消云散,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下一步,荥阳法院将借助“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的火热氛围,对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采取新闻媒体曝光、拘留、查封、冻结、扣押财产、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力措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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