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通过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书记、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的责任,其他党组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工作和人员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的责任,强化担当意识、主动意识和学习意识,并由院纪检监察部门督促落实,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能力。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院党组终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要求领导干部纠正重业务、轻党务的心理,勇于担当、敢抓敢管,不仅做到审判业务精益求精、队伍管理尽职尽责,在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工作中,也要为干警立标杆、作表率。
二是要强化主动意识。面对当前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院长、庭长要认清形势,积极作为,主动承办疑难案件,主动安排落实党建工作任务,把各种规定动作示范到位,在层层传导责任过程中,形成上行下效、各司其职的良好氛围。
三是要强化学习意识。在加强日常业务培训的同时,凤泉法院坚持开展政治思想素质教育,通过学习及时更新干警办案理念,充实队伍“正能量”,并要求院党组成员和庭室负责人定期组织本口、本庭室人员学习党章党纪、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院党组成员每年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廉政谈话和上党课两次以上,将正确的价值观融入到干警的生活工作中,不断提升干警自觉抵制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能力。